MOIO9851-審議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二階段)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851
案件id
MOI新北變都計20212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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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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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前經本會109年4月28日第967次會審議完竣,其中決議略以:「…經查依修正後計畫書審核摘要表所載100年11月1日起公展30日,係為第一階段之公開展覽,本案並未辦理公開展覽,為完備程序,建議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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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經新北市政府依本會前開決議於109年8月5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天,並於109年8月18日假新莊區公所舉辦說明會,期間接獲3件陳情意見後,經該府以109年3月13日新北府城規字第1090439288號函送提會討論說明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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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依會中委員所提意見,本案退請新北市政府就下列各點意見詳予補充資料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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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號人1、人2:有關新莊都市計畫工業區內涉及原計畫擬定公告實施前之合法住宅部分,請市政府釐清建物保存登記、工廠登記情形或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資料,並參考其他縣、市政府處理原則及案例,研議工業區合法住宅使用之彈性處理原則及訂定合理性回饋條件,以維護其原有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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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編號人3:
(一)有關仁愛街245巷民眾通行權益之保障涉及毗鄰三重區仁義段自辦市地重劃區,依據該府(地政局)105年10月26日新北府地劃字第1052016082號函意旨,應予研議急迫臨時性通行方案及永久性方案,惟延宕至今尚未解決,故請新北市政府查明既成道路維持通行權之處理情形,並研提具體可行之臨時性與永久性通行方案,倘涉及細部計畫或市地重劃調整者,應載明相關配套措施及辦理時程,以資妥適。
(二)另考量工業區之仁愛街245巷係毗鄰住宅建物往西通往仁愛路唯一進出道路,往東則無出入通路,故請市政府一併研議相關消防、救災等出入動線與防災逃生應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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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附表本會決議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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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人1陳○謄一、土地標示:泰山區貴和段1365,1368-1地號二、門牌:新莊中正路安泰段614巷中正路614巷分別由地號#1368,#1365-2,#1368-1,#1365組成,但其中#1368-1與#1365使用分區非道路用地,現況實際作為道路供居民使用。。
1.請市政府進行通盤檢討計畫道路。
2.地目變更#地號1365(新北市)為道路用地。
3.地目變更#地號1368-1(三洋)為道路用地。
4.51年614巷社區才能臨路進行危老重建。
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第二階段工作係整併大漢溪南北17處都市計畫及指導原則之確認,交通部分係指認計畫區主要計畫道路,無涉計畫道路之通盤檢討;另本案第三階段工作含括交通系統之發展策略細部規劃及實質整併決議一後,再行提會討論。
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體檢討,爰陳情人所提應通盤檢討乙節,本府將納入本案第三階段工作再行辦理,或另行錄案納入後續新莊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理。
2.有關陳情人所提建議事項2、3、4點內容,變更2筆工業區土地為計畫道路及後續危老重建等事宜,非屬本案檢討範疇,本案第三階段工作含括工業區之發展策略細部規劃及實質整體檢討,爰陳情人所提本府將納入本案第三階段工作再行辦理,或將另行錄案納入後續新莊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理。
人2陳○謄一、土地標示:
新莊安泰段二、門牌:新莊中正路安泰段614巷2弄~8弄1.計畫內容沒有提到工業區內合法聚集住家,若變更為住宅區,其通盤檢討的準則為何?2.工業區內合法住家老舊,欲重建卻無法當住宅區合法居住使用。
3.按照目前內政部規1.增加說明合法住家位於工業區變更的適用辦法。
2.新莊下新莊區中正路丹鳳捷運站附近的合法住家(乙種工業區)請通盤檢討。
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內容未涉及工業區變更辦法或法規之檢討,故工業區變更仍應以「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辦理。
2.因本案第二階段工併決議一後,再行提會討論。
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定,工業區變更須捐地37%,會導致原本合法住家無法重建。
作僅對溪南溪北工業區提出後續轉型發展之「工業空間佈局原則」,未涉及乙種工業區之實質通盤檢討;另本案第三階段工作含括工業區之發展策略細部規劃及實質整體檢討,爰故陳情人所提新莊中正路安泰段614巷2弄~8弄之乙種工業區通盤檢討乙節,本府將納入本案第三階段工作再行辦理,或另行錄案,併同上述工業空間佈局原則,納入後續新莊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理。
人3賴黃○娥一、土地標示:
三重區仁愛段1109地號二、門牌:三重區仁愛街245巷68號1.新北市三重區仁義段重劃計畫,造成毗鄰工業區仁愛街245巷66號~70號,無法進出(唯一進出道路變更為住宅用地;毗鄰工業區唯一連接仁愛路之巷口變更為綠地)。仁義段重劃發布實施前,未通知毗鄰工業區,事後已多次陳情,皆回覆仁義段重劃已發布實施,無法變更,永久性通1.仁愛街245巷現有巷道已供公眾通行逾50年,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不得任意廢除,通行權是人民基本的權利,無法通行產生生命財產的威脅,讓人民無法安定生活。請貴局務必針對仁愛街245巷66-70號無法進出一案,進行個案變更,維持永久性的通行,保障人民基本”行”的權利。
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第二階段工作係都市計畫之整併及指導原則之確認,未涉個案變更事宜,另本案第三階段工作含括商業區、工業區之發展策略細部規劃及實質整體檢討;爰陳情人所提2點建議事項,三重區仁愛街245巷66號至70號及該地段之工業區應辦理併決議二後,再行提會討論。
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行方案,待通盤檢討時研議(見附一、二、三函文)。仁義段重劃區劃定範圍有瑕疵,造成他人的損害,應恢復受損害人的權益。
2.三重高速公路北側工業區,為近五十年的老舊廠住透天,在細部計畫內,並無任何計畫道路連接(僅連接四米人行步道,現況為八米現有巷道),細部計畫完全與現況及工業區應有的基本規劃不符合。此工業區已無發展可能,”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危險老舊建築條例”或一般”都市更新”方式,都無法符合條件,想要自求改善環境或發展,也無能為力。
2.此工業區屬內環零星工業區,應以個案變更方式或進行通盤檢討方式辦理土地使用內容調整,配合周邊住宅及商業機能訂定整體開發地區、附條件變更地區或調整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以提升整體環境品質。此工業區大多為零件加工廠,現已超過1/2以上停止營業,未做工廠使用,且現有建築型態為3層式透天,每層約25坪左右,一樓工廠營運,二樓以上住家,早已不符合營運規模及工業區使用,加上建築已相當老舊,故建議此零星工業區應個案變更為住宅區或商業區,讓此地區可以重新發展。
個案變更為住宅區或商業區乙節,本府將納入本案第三階段工作再行辦理,或另行錄案納入後續三重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