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17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變更文山區木柵段二小段一○二二-一地號機關用地(供養工處養路隊使用)及木柵段二小段一○二二-二地號機關用地(供區氏活動中心使用)為機關用地(供區民活動中心、派出所及美工處養
會議紀錄id
TPEO5171
案件id
BE2btm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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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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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臺北市政府以九十二年七月一日府都二字第0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二年七月二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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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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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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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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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計一件。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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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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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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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決議如后綜理表。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