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22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壹小段三一三號機關用地(供區民活動中心、圖書館使用)為機關用地(供區民活動中心、圖書館、派出所等相關公務機關使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221
案件id
S3m3Y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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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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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臺北市政府以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府都二字第○九二二四七七七二○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二年十月十六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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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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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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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