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25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配合臺北市捷運系統內湖線工程變更沿線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二種住宅區、科技工業區、公園用地為交通用地及修訂西湖市場用地、交通用地(交十一)土地使用管制暨劃定都市更
會議紀錄id
TPEO5251
案件id
8MpXfy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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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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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市府以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府都二字第○九二二八二三七七○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公展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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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都市更新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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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單位: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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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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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計畫內容:詳計畫說明書。
六、說明會日期:九十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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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七件(詳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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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1.本案除有關內湖站劃定都市更新部份請捷運局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調及確定地主同意情形並研究可行方案再提會討論外,其餘照案通過。
2.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決議詳綜理表。
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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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決議:有關國防部示範樂隊土地,請發展局循行政程序告知軍備局希對基地土地之合理使用能再作檢討;另將來改建時須考量將捷運出入口橫移至北安路側。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案名配合臺北市捷運系統內湖線工程變更沿線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二種住宅區、科技工業區、公園用地為交通用地及修訂西湖市場用地、交通用地(交十一)土地使用管制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編號1陳情人屈俊華先生(台北市北安路841巷14號2樓)陳情理由劍潭古寺有三百五十年歷史為本社區歷史古蹟人文中心。
建議辦法1.由既成道路開通至劍潭古寺以便香客、遊客往來。
或由出口站高架人行陸橋直通劍潭寺。
2.新站建設應同時整體規劃本社區景觀,美化環境以利觀光。
委員會決議建議內容非屬都市計劃範疇,留供將來捷運站規劃時參考。
編號2陳情人鄭盛鴻先生(台北市內湖路二段336巷2號1樓)鄭志村先生(台北市內湖路二段336巷2號1樓)鄭茂松先生(台北市內湖路二段336巷2之1號7樓)陳情理由建議辦法1.都市更新預設內湖捷運第二出口,請徵收建築物。
2.可否交換捷運內湖站第一出口旁邊ㄧ樓的建築物土地。
委員會決議有關劃定都市更新部份請捷運局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調及研究可行方案編號3陳情人清白里辦公處陳東源里長(台北市內湖區路星雲街208號)陳情理由1.為增進捷運內湖站腹地人潮、通行疏散之便利與安全,預為市民福祉做規劃與準備。
2.為改善捷運內湖站B6出口住商環境,使捷運內湖站腹地之建物,得以藉容積獎勵,更新站區附近之市容觀瞻、公共安全、停車空間,以提升住商環境,並符合行政計畫擬定之公平原則,減少地方對立衝突,達到捷運商圈共榮共享之目的。
建議辦法1.配合捷運內湖站B6出口之設置,將本里成功路四段167巷距成功路間約30公尺之巷道範圍,比照慶城街做法,規劃為「捷運出口人行徒步區」。
2.建請於捷運興建規劃該區土地使用分區時,將鄰近住戶成功路四段137號延伸右轉至金湖路7號,以及成功路四段167巷6弄北側各戶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為商業用地。
委員會決議1.建議內容非屬都市計劃範疇,留供將來捷運站規劃時參考。
2.現已屬商三(特)。
編號4陳情人郭信論先生(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294巷25弄13號)陳情理由因169-175號地主意見分歧,改建無期;又聯開獎勵條件不佳,使地主權益受損甚大。
建議辦法不願參與聯合開發;否則請將該地以現值加成立即徵收,且補償費用亦須一併辦理。
委員會決議有關劃定都市更新部份請捷運局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調及研究可行方案編號5陳情人郭添仁先生(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173號四樓)陳情理由陳情位置:內湖區康寧段三小段188-193地號該地屬空地,處理上可避免毀屋、過程容易且更接近路口,方便出入。
建議辦法1.該地因整合不易,地主自知空地已多年閒置,不能蓋屋,如條件優厚買入,地主較易配合。
2.利用既有巷道,配合將來跨越捷運方式,建造一座陸橋,同樣從原來的出入口即可,如此可省去拆屋惹民怨,又較節省經費、節省溝通程序、縮短工時,應是最有效方法。
3.或橫越馬路直接設人行徒步區,而將麥當勞前的行人穿越道與此徒步區合併即可。
委員會決議有關劃定都市更新部份請捷運局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調及研究可行方案編號6陳情人永泰大廈管委會(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137-155號)陳情理由1.捷運內湖B6車站被西移28.8公尺,影響本社區住戶權益。
2.捷運內湖線為我內湖地區民眾引頸企盼十餘年的重要交通建設,內湖車站又是內湖沿線人口最多,德安商圈最繁華最熱鬧的車站,將來美國在台協會遷移內湖後,每天利用捷運通勤、洽公人士將以萬計;將來我清白里民眾進出車站都要跨越馬路,勢必影響安全及便利,若僅因為少數地主反對就輕率擱置第二出口的設置,是非常不當的做法。
3.為改善捷運內湖站B6出口住商環境,更新站區附近之市容觀瞻、公共安全、停車空間,藉以發揮商群聚集、活絡經濟並提升住商環境品質,以達成捷運商圈共榮共享的最大效果。
建議辦法1.懇請恢復原計畫。
2.請准將本里成功路四段167巷距成功路間約30公尺之巷道範圍,比照慶城街做法,規劃為「捷運出口人行徒步區」。
3.建請於捷運興建規劃本區土地使用分區時,將內湖車站方圓200公尺內之土地變更為商業用地。
委員會決議1.有關劃定都市更新部份請捷運局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調及研究可行方案2.建議內容非屬都市計劃範疇,留供將來捷運站規劃時參考。
3.成功路兩側已屬商業區(商三、商三特),有關車站方圓200公尺內之土地變更為商業用地,宜留供地區通盤檢討時辦理。
編號7陳情人郭家凰先生等三人(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90巷35弄23號)陳情理由陳情位置:內湖區康寧段三小段180地號基地位置為本區精華地段及內湖捷運第二出口,又本位置之建築物為五樓及七樓,房屋已老舊,因本身地質軟弱,並經歷921地震後,房屋室內牆壁四處龜裂且嚴重傾斜,不宜居住,重建勢在必行。
建議辦法考量都市整體美觀及經濟價值,建議以「聯合開發」方式辦理較具時效;否則則以92年12月23日公展之「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辦理。
委員會決議有關劃定都市更新部份請捷運局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調及研究可行方案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