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42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都市計畫道路用地變更為可發展用地免予回饋原則辦理緣起依本府過去由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可發展用地(如住宅區)之都市計畫案,由於增加可發展容積,原則上均須回饋30%之公共

會議紀錄id

TPEO5421

案件id

MsG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