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43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北側部分保護區及道路用地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暨「擬訂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北側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431
案件id
6tQXGh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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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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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府都規字第0九四一二五三七二0三、0九四一二五三七四0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四年四月一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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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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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位置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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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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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請黃委員武達、張委員桂林、黃委員書禮、陳委員武正、顏委員愛靜、黃呂委員錦茹、張委員樞、蔡委員淑瑩、蘇委員瑛敏、林委員聖忠組成專案小組,並請黃委員武達擔任召集人針對本案使用計畫、交通、水保、回饋、保護區開放原則及慈濟與環境的基本理念等議題詳予討論後,再提委員會議審議。
討論事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