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44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2小段27-2等地號13筆土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441
案件id
PzPaIG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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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係市府以94年4月13日府都規字第09412545400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四年四月十四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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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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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單位: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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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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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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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示意圖中「住2(特)」修正為「住2」外,其餘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