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44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擬劃定「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一四二等六筆地號土地為更新地區(更新單元)」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441
案件id
hjLDB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四年四月十九日府都新字第0九四0六00二一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單位:海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六十六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第一、二、六款)、第八條、第十一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
-
四、計畫位置:詳計畫範圍圖所示。
-
五、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