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47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中山區大直堤防(大直橋至樂群一路)部分堤防用地為道路用地及大直橋以東、明水路以北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471
案件id
oAGNL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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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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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市府94年8月19日以府都規字第○九四一六一六二五○三號函送到會,並自94年8月20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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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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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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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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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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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說明會日期:9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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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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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依發展局提報修正堤防用地西端之變更範圍,其餘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