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591-宣讀/確認事項-
會議紀錄id
TPEO5591
案件id
9we1wa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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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依下列各點修正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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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基地南側面臨6公尺計畫道路部分,宜於更新計畫說明書規定「基地南側面臨6公尺巷道,應退縮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方式處理,計畫道路與人行道銜接處並作順平處理,且保持平坦,不能有妨礙車輛通行及操作之突出固定設施,地面至少能承受75公噸重總重量,以提升更新單元之防救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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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更新計畫書內「實施方式」修正為:「本案擬以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方式實施」。
討論事項三-3
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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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決議:現階段市府送本會審議而尚未提會之都市更新(更新單元)計畫案件,請市府再依前項第一點決議重新檢視後,再安排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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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府現依前開會議決議,於95年8月4日都市發展局以北市都授新字第09530581600號函送補充資料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