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9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松山區寶清段一小段566地號等33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一、本案係市府96年4月11日以府都新字第09630103000號函送到會。","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
會議紀錄id
TPEO5691
案件id
2HifoL
決議
-
決議:
-
一、本更新單元指標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後續提送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建議本案開放空間應留設於面臨南京東路或寶清街側,另外周邊無論以留設騎樓或退縮無遮簷人行道均應以營造優質人行空間為優先考量。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