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0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三小段五三之三四地號人行步道用地為道路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01
案件id
zD7rpn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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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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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市府以93年11月10日府都規字第09321526000號函送到會,並自93年11月11日起公開展覽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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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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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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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範圍:信義區博愛國小及興雅國中南側人行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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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計畫面積:936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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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綜理表(共計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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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案變更理由係因信義計畫區最初重劃配地時,本案南側土地臨接人行步道,除透過整合外無法直接指定建築線單獨建築。經地主陳情,考量整合確實不易,故辦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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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辦理情形:
(一)本案經提94年1月27日本會第539次委員會議審議,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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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請都市發展局再依委員意見,考量採路段管制方式僅供住戶車輛進出,並於消防救災時能迅速移除路障維持暢通;或以透過適度獎勵,修正退縮寬度提供進出車道等方案,提委員會議審議。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