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3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二小段353地號等18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31
案件id
2Zwjn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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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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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件係市府以96年7月11日府都新字第09630571600號函送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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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人:謝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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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27條暨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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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更新單元座落本市大同區延平北路1段與鄭州路之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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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案範圍建物老舊,且產權夾雜被違章建築佔用的國有土地,原基地的法定容積達560%,但現況土地使用僅達146.27%,顯示未有效運用,且窳陋情形有礙市容觀瞻,故辦理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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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