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6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華光社區暨週邊地區住宅區、電信用地、郵政用地及變電所用地土地為商業區、數位科技專用區及金融服務專用區主要計畫案」暨「擬定臺北市華光社區暨週邊地區第三種
會議紀錄id
TPEO5761
案件id
QyR9bL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計畫範圍:金山南路2段、金山南路2段30巷、杭州南路、金華街所圍地區,面積約12.64公頃。
-
二、計畫理由及內容:
(一)本計畫位處首都核心周邊地區,西北側緊鄰國際觀光景點中正紀念堂,惟區內除電信用地及郵政用地外,多為違章建築,現況老舊,部分土地業經市府公告為更新地區,行政院亦將本計畫區列為國家優先推動都市更新之示範地區,規劃發展為金融管理及數位通訊中心。
(二)市府變更本計畫區內土地為「數位科技專用區」、「金融服務專用區」及「商業區」,並配合擬定細部計畫。
-
三、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針對主要計畫部分計有33件,細部計畫部分計有2件。
-
四、本案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係市府以96年10月2日府都規字第09634481803號函送到會,自96年10月3日起公開展覽30天。
-
五、法令依據:
(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二)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六、申請及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決議
-
決議:
-
一、申請單位應針對本計畫區變更後之發展願景與開發利用,以及對都市整體環境與都市風貌的改善與創造等,提出更詳細之說明與規劃。
-
二、本計畫範圍內之土地,俱為國有(法務部、台灣郵政公司)或前為公營之中華電信公司所有,其土地使用分區之變更回饋機制應如何處理?始能兼顧土地資源活化利用與公平原則,請市府再作協商評估後,提出說明及建議,供委員會審酌。
-
三、本案對於現住戶之拆遷安置,雖非本委員會權責,但深為社會大眾及居民關心,為利未來本計畫之順利推動,相關單位應提出配套計畫供瞭解。
-
四、本案因牽涉議題眾多,本次會議尚難形成共識,為利審議作業順利進行,本案另以召開討論會方式進行深入討論,俟達成共識後再提大會審議,並請申請單位針對本次會議各位委員、民眾及相關單位所提意見再作資料檢討與修正。
討論事項三(原討論事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