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01-宣讀/確認事項-壹、宣讀上(609)次委員會議紀錄,無修正事項,予以確定。其中
會議紀錄id
TPEO6101
案件id
7udZO1
概要說明
- 壹、宣讀上(609)次委員會議紀錄,無修正事項,予以確定。其中討論事項二決議一第(二)點,有關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之適用部分,考量本市目前該項獎勵之申請,係由「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為求審議原則一致,因此有關臺北好好看申請案件,請市府都市發展局於後續審議時再作通盤檢討。
本屆(99年)臺北市都委會對於本市容積獎勵開發申請案件,以下共識將作為本屆委員會審議容積獎勵之原則:一、申請案件不論都市計畫變更案或更新開發案,應以透過建築基地退縮建築方式,提供更開闊公共開放空間供行人使用,達到提升都市整體環境品質的目的。
- 二、有關「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之適用,配合市府將逐年限縮之政策方向,現階段仍尊重「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由其依地區環境影響及交通發展狀況,綜合審核考量。
- 三、對於藉由都市計畫變更申請容積獎勵者,為落實獎勵之及時發生效果,並確保環境品質的實質改善,將載明開發時程管控。
- 四、本市為已高度發展都市地區,市區內之開發計畫幾乎皆屬再開發案,為因應高房價對住宅市場之影響,對於住宅開發之都市計畫變更或容積獎勵,宜本於再開發後之住宅單位數量不少於原有數量為原則,以確保住宅供給總量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