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7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三小段786-2地號等1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案
會議紀錄id
TPEO6171
案件id
nvWXJi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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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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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更新單元位於光復南路473巷11弄以南、信義路四段395巷6弄以北所圍街廓北側,面積約2,081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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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四(建蔽率為50%、容積率為300%),現有6棟合法建物,皆為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屋齡皆逾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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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更新單元土地、建物權屬皆為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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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件係市府以99年8月24日府都新字第09930824100號函送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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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單位:丁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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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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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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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更新單元劃定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