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21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劃定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二小段68地號等7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211
案件id
ZvJ5N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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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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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更新單元位於文山區忠順街一段以南、忠順街一段48巷以西、忠順街一段26巷3弄以北、忠順街一段26巷以東所圍街廓之西北側,計畫面積1675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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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現況除沿忠順街一段及忠順街一段26巷一樓為店面使用外,其餘皆作為住宅使用。更新單元內共有4棟4層樓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計有32戶,屋齡均超過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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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件係市府以99年4月26日府都新字第09930576400號函送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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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單位:張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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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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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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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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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99年6月21日第612次委員會議決議:
請更新處就南側4層樓公寓再協調是否納入本案更新單元後,再提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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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99年12月7日市府以府都新字第09931948100號函送完成鄰地協調相關事宜提案單到會,提請委員會續審。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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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暫予保留。請申請人依更新處所擬建議於3個月內完成68、69、70地號建照之撤照事宜後,再行提會討論。
討論事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