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33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變三種住(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r\\n1.土地使用強度(1)第三種住","六、辦理機關:臺北市政府。","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會議紀錄id
TPEO6331
案件id
2LRVRM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組成專案小組,就是否將捷運出入口及通風井等設施使用之土地劃設為獨立使用分區或用地再作詳細討論。專案召集人請張委員桂林擔任,小組成員經幕僚單位於會後徵詢委員參與意願,計有辛委員晚教、蘇委員瑛敏、陳委員武正、邊委員泰明、陳委員小紅、許委員俊美、陳委員春銅、邱委員大展、林委員志盈及李委員咸亨同意加入專案小組。
- 二、有關委員提到經本會審議通過之老舊中低層建築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