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421-宣讀/確認事項-["案由:為辦理「修訂『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指南里、老泉里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休閒農業服務設施使用)、停車場用地及擬定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細部計畫案』內開發許可處理原則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421
案件id
tHPJN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係市府為保障期限內依規定提出申請店家之權益、兼顧公共安全並管控申請及開發時程,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修訂『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指南里、老泉里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休閒農業服務設施使用)、停車場用地及擬定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主要計畫案』內開發處理原則計畫案」及「修訂『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指南里、老泉里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休閒農業服務設施使用)、停車場用地及擬定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細部計畫案』內開發許可處理原則計畫案」。
- 二、全案自101年3月9日起公開展覽30天,經提本會101年4月26日第634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本案附帶下列決議後修正通過。」
- 三、本修訂主要計畫案提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10月16日第790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核定在案,惟內政部核定主要計畫書修正部分內容,故本會101年4月26日第634次委員會議審決之本修訂細部計畫案內容需配合調整。
- 四、本修訂細部計畫案將依內政部核定之修訂主要計畫案修正,提請委員會議報告後,由市府辦理公告實施事宜。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