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51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士林區菁山段一小段45地號等90筆土地及北投區大屯段二小段111-2地號等5筆土地共五處陽明山國家公園區為保護區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6511
案件id
cCKbW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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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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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本案係市府配合內政部102函送公告及計畫書、圖到會,全案自102年9月14日起公開展覽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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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暨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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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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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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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照案通過。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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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係市府配合內政部102年7月4日台內營字第號公告之「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將劃出國家公園計畫範圍之土地,變更回復為保護區。因此,有關公民或團體建議將所持有土地劃出國家公園計畫範圍之陳情意見,非本會審議範疇。惟為兼顧土地使用權益,請市府大地工程處就公民或團體陳情地點擬興闢之產業道路位置,再與陳情人協商。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