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54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一小段240(部分)及256-4地號等2筆土地文教區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一小段240(部分)地號等2筆土地第四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
會議紀錄id
TPEO6541
案件id
YRRXX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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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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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
有鑑於高度發展都市均面臨住宅市場供需不均問題,使中低所得者無法仰賴民間住宅租賃市場滿足居住需求,本府除配合中央政策提供弱勢市民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同時也提供出租國民住宅及平價住宅供本市弱勢民眾租住與借住,惟供給數量與國際先進城市相較仍有不足,故本府近年積極推動公營住宅興建計畫,於本市區位適當之公有土地興建公營住宅,改以出租住宅之方式滿足市民居住需求及保障其居住權利。
本計畫區原為中興國小校地範圍,為配合本市每一行政區設置一運動健康休閒中心之政策,於93年整併原中興國小及福星國小,並於96年將原中興國小校地北側部份供萬華區市民運動中心使用,南側校舍另於98年拆除並施作簡易綠美化迄今。
本府為配合內政部「社會住宅中長期實施方案」優先將轄內閒置校園或公有閒置建物作為社會住宅及本市公營住宅,依據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於未逾環境承載力前提下,將原中興國小南側暫無其他利用計畫之校地重新規劃檢討變更為住宅區,除活化利用市有閒置土地,增加本市公營住宅存量及租屋供給,同時也為落實行政院「整體住宅政策」及本市公營住宅重大政策,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辦理本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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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範圍及面積:
本計畫區位於本市萬華區開封街二段北側、昆明街東側,座落於萬華區福星段一小段240地號(部分)及256-4地號等2筆土地,鄰近萬華區市民運動中心及福星國小,面積約3,951.71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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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內容:
(一)主要計畫:變更臺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一小段240(部分)及256-4地號等2筆土地文教區為住宅區(二)細部計畫:劃設本計畫區為第四種住宅區(特),面積約3,951.71平方公尺,作為本市公營住宅使用。建蔽率50%、容積率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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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係市府102年8月26日府都規字第10235771903號函送到會,自102年8月27日起公開展覽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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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機關:臺北市政府。
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都市計畫法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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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761件。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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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組成專案小組討論,整合民眾意見,俟獲具體結果再提委員會議審議。請黃委員志弘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專案小組成員經會後徵詢委員意願為張委員桂林、辛委員晚教、劉委員小蘭、脫委員宗華、羅委員孝賢、魏委員國彥、李委員永展、王委員惠君、黃委員世孟、陳委員春銅、陳委員盈蓉、黃委員榮峰。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