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72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u0004?\u0010&\u000e;10\u000e=\u0003?\u0004?\u000bo\u0003?\u0004?\u0004?\\b?\u0005P\u0004?\u000bT\u0004,\t>\t@\u000e\u001d\"\u0002)\u0003?\u0002(\u0015\u0015\u0006?\u0011?\u0004G\u0004q\u0003?\u
會議紀錄id
TPEO6721
案件id
GATC3p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計畫緣起:
明倫國小位於承德路上毗鄰捷運圓山站,創建於民國53年,近年來,在少子化現象的衝擊下,臺北市國小學生數呈現遞減趨勢,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預估115學年度國小學生數110,798人,相較102學年度學生數124,429人,減少13,631人,幅度約達11%。臺北市政府辦理學校整併,強化空間及預算使用效益,於102年8月1日完成大同區明倫國小與大龍國小合併。
為有效活化再利用明倫國小舊有校地,參考英國以創造力提升基礎教育品質,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規劃「明倫創造力學園」計畫,將打造明倫國小成為臺北市首座專屬兒童的創造力教育場域,作為兒童快樂探索與發揮創造力的園地,本府文化局於103年3月27日提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56次大會審議通過,同意該國小用地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作臨時使用。
現為配合本府刻正辦理之公辦都市更新政策,並考量明倫國小周邊緊鄰孔廟、花博園區、大同大學及圓山轉運站,區位條件適宜提供為住宅使用及未來蘭州國宅整宅計畫案內弱勢住戶之安置,乃將原明倫國小校地重新檢討變更為住宅區,提供公共住宅及中繼住宅使用,並列入本府施政計畫之重大建設計畫透過公辦都市更新推動,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主要計畫變更及都市計畫法第22條擬定細部計畫。
- 二、計畫範圍及面積:
計畫範圍本市花博公園西北側地區,西臨承德路三段、南臨承德路三段283巷、東臨玉門街所圍地區所圍地區,計畫總面積為8,918平方公尺,土地權屬為中華民國、臺北市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其土地管理機關分屬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三、計畫內容:
(一)主要計畫:變
- 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都市計畫法第22條。
- 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14件(詳後附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考量明倫國小已經市府完成與大龍國小之併校作業,目前低度使用的國小用地,都市計畫實應與時俱進,積極思考作更符合地區未來發展之使用,故本主要計畫變更案照案通過。
- 二、本案細部計畫除以下幾點內容外,餘依市府本次會議所提補充資料及公展計畫書圖修正通過。
(一)本案容積率調降為350﹪。
(二)計畫管制內容中有關「惟前項容積樓地板面不得超過建築基地總容積樓地板面1/3」一項,文字修正為「本案一、二樓層應作為公共服務,包括托幼、公共保母中心、社區圖書館等社福及教育等公共服務使用,以及社區零售、青年創業等,並不得作為住宅使用。」(三)本案都市設計準則刪除「建築量體規範」一項,改增列「基地不得設置圍牆,以確保地面層及低樓層使用的公共性與開放性」、「屋頂層可規劃社區農耕,一併開放供住戶及社區使用」及「現地樹木妥予保留納入後續基地規劃設計」等設計規範。
- 三、有關公民或團體所提陳情意見審決如後附綜理表。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有關後續基地與建物之使用計畫,建議市府於明倫國小設置專案社區規劃師工作站,積極作為市府與民眾意見溝通的橋樑。。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李蘊蓉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大同國小孩子大量分佈在蘭州國宅及斯文里內,如果全部配合轉到大龍國小,那大同國小是否會變下個明倫被廢校?孩子走這麼遠合理嗎?而且轉校會造成孩子適應問題。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提供接駁車。
2、請將都更說明會訊息直接發到北市府官方的Line上,可讓大眾知道說明會訊息透明化。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
陳情人:
李蘊萱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停車空間不足〞現有明倫國小500公尺內停車空間已不衍使用,請依現有蘭州、斯文里車輛評估必要的空間移轉。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請都發單位用地需求評估亦正式考慮居民生活便利用車的需求。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
陳情人:
林璧真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臨近古文明遺址—圓山文化層(共有多層古文明遺址),不宜開發(連相鄰勞工中心亦不宜)。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整合花博文創(新文化)及諸多古文明…等縱軸文化成一特區,發展文化觀光產業。(大同區有古文明、原住民、明清、日治、民國等歷史遺蹟)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
陳情人:
潘翰聲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保留教育用地,實現柯文哲競選市長之政見。
2.當地居民反對聲浪高漲,並不知道5月20日公展說明會與5月8日都更座談會之差異,所以5/20出席及發言並不踴躍。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檢討廢校及變更校地為住宅政策,落實小班小校。
2.將5月8日公辦都更座談會會議公民意見之紀錄納入本次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之書面附件。(詳如附件)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
陳情人:
蘇柏豪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原明倫國小校地變更一案,市府應維持承諾,不應將其變更為中繼宅。應繼續保持原教育用地之用途。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明倫國小校舍俱在,維持頗為良好,且臺北市內幼托與老人日托照護資源嚴重不足。市府應妥善利用現有校舍資源進行規劃。省錢利民,一舉數得。
- 二、臺北市政府曾公開承諾廢校後不會變更教育用地之使用,然短短不到兩年,市政府便帶頭毀諾。實在難以接受,市府應重新考量中繼宅用地的位址,不應毀棄與民眾之承諾。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1.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2.本案一、二樓層應作為公共服務,包括托幼、公共保母中心、社區圖書館等社福及教育等公共服務使用,以及社區零售、青年創業等,並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6
陳情人:
邱聰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原校園建築仍可使用,不應浪費將其打掉另作他用。目前大同區0~6歲可照料人數9000多人,光是明倫國小周邊5個里需規劃照料有2000多人。
請將校園留下用於0~6歲兒童上課學習場所。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中繼宅可用現今明倫旁的台北市就業輔導處,或年底收回的劍潭活動中心。一舉兩得,何樂不為?教育乃是柯市長選舉時的重要〝施政〞!請三思!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1.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2.本案一、二樓層應作為公共服務,包括托幼、公共保母中心、社區圖書館等社福及教育等公共服務使用,以及社區零售、青年創業等,並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7
陳情人:
江佳娟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目前大同區0~6歲幼兒有9000多人,此校園正符合幼兒照料場所,建議將明倫校園改成幼兒照顧中心。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花博有許多未使用空間,為何不考慮用於中繼住宅使用。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1.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2.本案一、二樓層應作為公共服務,包括托幼、公共保母中心、社區圖書館等社福及教育等公共服務使用,以及社區零售、青年創業等,並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8
陳情人:
邱雅倫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請兌現當初「文教使用」之承諾!台北市蚊子地太多、自己去找!!
建議辦法: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9
陳情人:
徐靜怡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原校園建築仍可使用不該浪費另作他用,目前大同區0~6歲9000多人,另明倫國小5個里有2000人。請把校園留下!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中繼宅可用現今明倫旁北市就業輔導中心或者劍潭活動中心!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1.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2.本案一、二樓層應作為公共服務,包括托幼、公共保母中心、社區圖書館等社福及教育等公共服務使用,以及社區零售、青年創業等,並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0
陳情人:
張廖淑燕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原明倫國小校園還可以使用,不應該打掉變更其他用途,而且目前大同區0~6歲需被照顧2000多人,故應留下校地,維持原教育用途。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中繼住宅非一時之急,需以長期考量,畢竟這動一髮牽動全身,花的都是人民辛苦的納稅錢,市長請三思!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1.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2.本案一、二樓層應作為公共服務,包括托幼、公共保母中心、社區圖書館等社福及教育等公共服務使用,以及社區零售、青年創業等,並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1
陳情人:
陳家宏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都市計畫審議案件查詢與下載,該網站的頁面是IE瀏覽器才能使用。這種強迫民眾必須使用特定付費作業系統的公家網站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疑。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2
陳情人:
潘翰疆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明倫國小做為公辦都更中繼宅變更案,未與當地居民好好溝通,讓在地民意得以納入「開放政府」之決策參考。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原校舍可保留為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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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1.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2.本案一、二樓層應作為公共服務,包括托幼、公共保母中心、社區圖書館等社福及教育等公共服務使用,以及社區零售、青年創業等,並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3
陳情人:
吳宜倫副總會長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台北市國小家長會聯合會呼籲市政府確實落實小班小校教育理念。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近年減班併校已經過度,每班平均人數反而上升。
2、š4 ‰o»”æ\bån šò;”\fü,這是市府的承諾。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國小用地為住宅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59-5地號等10筆土地為住宅區(特)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4
陳情人:
王育添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市府應該和家長們多溝通,仔細分析各方案利弊之證據。
業務單位回覆: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1.本案公展計畫書業規定,計畫區內新建建築物應提供部分樓地板面積供明倫創造力學園及陳列明倫國小校史使用。
2.依市府回應說明辦理。
審議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