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991-宣讀/確認事項-["案名:105年5月12日第687次委員會議「變更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3小段14-1地號等土地部分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兼供市場使用)細部計畫案」附帶決議:請市府於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程序後,將其
會議紀錄id
TPEO6991
案件id
Vs71Lf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洽悉。所提配合都市設計準則增列事項同意納入計畫書修正。
- 二、另基地南側四維路198巷於本案都市計畫內業已規定至少留設寬度8公尺以上之消防救災通道,惟為期更謹慎於地區消防安全與民眾疑慮,請產業發展局(市場處)後續於申請核發建築執照程序之際應會同消防局進行消防安全實際之模擬作業,並持續與當地里長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