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181-審議事項-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一小段298-4地號等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特)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181
案件id
TPE變更文山區201711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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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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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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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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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緣起:
本計畫區內建物老舊窳陋、未能與鄰近環境配合,103年9月15日公告劃定為更新單元。惟因現況使用容積高,且受現行土地使用管制、都市更新獎勵機制等限制,改建誘因不足,無法提高更新意願,造成建物改建窒礙難行。
計畫區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面積為2,908平方公尺,現況均為4、5層老舊建物,本案實施者首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市府104年1月20日府都新字第10332448100號公告第三次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席專案計畫『行動計畫一: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更新重建』」提出申請,經市府檢核符合該專案之條件,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本次都市計畫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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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範圍及權屬:
(一)本計畫區位於臺北市文山區光輝路118巷1弄及光輝路134巷10弄以南、光輝路134巷以西、忠順街一段41巷3弄以北及光輝路118巷以東所圍之街廓範圍內。
(二)面積總計2,908平方公尺。
(三)土地權屬:99.38%為私有土地、0.62%為國有土地(管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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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計畫內容:詳公展計畫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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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開展覽:本案市府自106年8月31日起至106年9月29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06年8月30日府都規字第10637055403號函送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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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1件。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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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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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老舊公寓更新專案計畫,市府都更處應依本會106年9月21日第716次委員會議審議事項一之附帶決議,先針對更新專案容積獎勵項目額度及試算,依該次會議委員所提建議,研提詳細的審議標準,以作為後續個案審議參考。請更新處下次會議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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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暫予保留,優先列入下次會議議程,並於更新處完成前開附帶決議之說明後,進行本案審議。
審議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