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7891-討論事項-案名:訂定臺北市南港區-4-市民大道兩側及南港區-5-捷運南港展覽館站周邊更新地區暨編號13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7891
案件id
TPE訂定南港區2022224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二、法令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
- 三、計畫緣起民國87年都市更新條例發布實施,市府因應實質環境窳陋、整宅弱勢照顧、震災、捷運系統地下穿越以及公辦都更等需求,依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計畫規定陸續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市府考量都市更新推動迄今,都市發展及社經環境已有大幅度變動,爰整合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配合本市長期發展願景,針對全市更新地區進行全面檢討,並於107年12月10日發布實施「劃定臺北市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本計畫案位於研究院路一段與市民大道八段、忠孝東路七段交叉口附近地區,除以107年所劃定更新地區(編號南港區-4、南港區-5)為基礎外,並納入108年1月18日公告之「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案內所劃定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編號13街廓。
市府考量計畫範圍位處東區門戶計畫、緊鄰多項重大建設且鄰近南港車站及捷運南港展覽館站等重要交通節點,具有產業延伸及商業支援服務之優勢區位,惟區內含待轉型之老舊工業住宅聚落且都市服務機能不足,亟需誘因引導地區再發展,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規定擬訂本都市更新計畫。
- 四、更新地區範圍、面積及權屬(一)本更新地區北起興東街,西臨惠民街,東臨南港路一段2巷,南面中南街168巷。
(二)面積14.94公頃。
(三)使用分區:以第三種住宅區及第三種商業區(特)為主。
(四)土地權屬及建物權屬1.土地權屬:本更新地區以私有地為主,約佔92.3%;公有地面積與公私共有土地面積約7.6%;餘約0.1%土地無權屬登記。
2.建物權屬:建物以私有為主,區內有二處公有建物。
- 五、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
- 六、公開展覽(一)本案自110年12月27日起至110年1月25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10年12月21日府都新字第11060001624號函送到會。
(二)市府於111年1月12日召開公展說明會。
- 七、公民或團體意見:5件(綜理表詳後附)。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