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31-審議事項-第十六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山上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5031
案件id
yaqK1t
概要說明
- 說明:
1.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四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八十八年九月三日八八府工都字第一五四二六一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2.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六條。
3.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4.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5.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6.本案業經本會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四八三次會審議決議修正通過,鑑於本會第四九三次會訂定「都市計畫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基準」規定,本部營建署遂函請台南縣政府參酌該基準研提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規定,案經台南縣政府參酌前開規定辦理後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八九府城都字第一九九○○一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報部核定,故將其中新訂之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規定,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部分,准照台南縣政府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八九府城都字第一九九○○一號函送「變更山上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有關退縮建築及停車空間設置規定」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