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三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1-02-13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張博雅(宣布開會時不克出席,由李

紀錄彙整:林文義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淡水都市計畫(部分綠化步道、住宅區、保護區、農業區、綠地為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2. 第二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七張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3. 第三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4. 第四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淡水都市計畫(部分綠地為機關用地)案」。
  5. 第五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溪湖都市計畫(部分墓地為機關用地、綠地及住宅區)案」。
  6. 第六案:新竹縣政府函為「擬定竹東都市計畫(原機四用地)細部計畫案」。
  7. 第七案:苗栗縣政府函為「擬定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擴建用地竹南基地)細部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8. 第八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專案通盤檢討)案」。
  9. 第九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里港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十案:台南市政府函為「擬定台南市安南區(農場寮)細部計畫案」。
  11. 第十一案:台南市政府函為「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十二佃、南興里、公塭里)(民國七十二年擴大部分)細部計畫案」。
  12. 第十二案:台南市政府函為「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土城)(民國七十二年擴大部分)細部計畫案」。
  13. 第十三案:台南市政府函為「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學東里、學西里、砂崙里、青草崙)(民國七十二年擴大部分)細部計畫案」。
  14. 第十四案:台南市政府函為「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公親寮)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15. 第十五案:台南市政府函為「擬定台南市安南區(顯宮、四草)(民國七十二年擴大部分)細部計畫案」。
  16. 第十六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山上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7. 第十七案:高雄縣政府函為「擬定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原「工一」、「工二」、「工三」工業區變更為漁業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18. 第十八案:高雄縣政府函為「擬定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車站用地為商業區、車站專用區、綠帶)細部計畫案」。
  19. 第十九案:台東縣政府函為「擬定台東市(豐榮、豐樂地區)細部計畫案暨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