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31-審議事項-第十八案:高雄縣政府函為「擬定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車站用地為商業區、車站專用區、綠帶)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031
案件id
ydUhcU
概要說明
- 說明:
1.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八九府建都字第一四七四五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2.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廿二條。
3.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4.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5.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請高雄縣政府參考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妥為調整商業區、廣場用地之區位並在公共設施用地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四十原則下重新規劃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