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61-審議事項-第五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061
案件id
vfYQgf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委會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一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九十年二月七日九○府建都字第九○○○○一○一九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一、查本案係為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之高速鐵路建設需要,改建既有之二座電路鐵塔,提高導線,維護供電安全,核有時效迫切性,爰本案原則同意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 二、附帶決議:考量個別電路鐵塔用地之變更,難以明瞭整體輸變電線路系統全貌及變更位置之必要性與適宜性,爰為利本會審議類似案件之進行,應請台灣電力公司先就左列各點研提相關資料,報由內政部邀集相關單位研商獲致具體意見後,再提本會專案報告。
(一)現行整體輸變電線路計畫為何?預計尚經循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取得電路鐵塔用地位置範圍,及其線路經過之下方土地使用受限情形為何?如有嚴格限制土地使用者,有無具體補償機制?(二)大部分輸變電線工程依法無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惟其開發行為對都市整體發展、國土利用、環境景觀及生態保育等均有一定程度之衝擊影響,台電公司有無因應之能源替代方案,以儘量減少架設輸變電線路及電路鐵塔之需求,及具體環境衝擊評估檢討項目與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