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12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內湖區新里族段羊稠小段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案」及「擬訂台北市內湖區新里族段羊稠小段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5121
案件id
we2i88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四七六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府都二字第九○○三七九七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對本計畫案所提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徐委員淵靜、陳委員明竺、游委員以德、汪委員桂生、林委員大煜等五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徐委員淵靜擔任召集人。復經本會專案小組於九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召開一次審查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二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如附件)通過,並退請台北市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件: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本二案係變更主要計畫暨擬定細部計畫案件,依本會八十九年六月十三日第四八七次會議(報告案)「簡化細部計畫案件審議程序案」決議有關「除計畫內容牴觸相關法律,上級政府所訂行政命令、審議規範或處理原則者,其餘本會不重複作實質審議」之原則,建議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原則尊重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