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15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北區(西門路以東、開元路以北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151
案件id
FkCUzE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九年十月七日第二○三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以九十年六月十八日九十南市都計字第二一八七二四號及九十年七月十日九十南市都計字第二二一六九四號等函檢送計畫書、圖及相關資料報請審議。
- 二、辦理單位:台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四、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五、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七、逾公開展覽期間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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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ÃOü?? ?L|cè"陳情人代表:
蘇信彬計畫區M
- 一、民等現居住北區小康里實踐街一○三巷三十九弄居民。
- 二、民等現居住之所都是屋齡已久之房屋,已有部分已整修完畢,但又時時擔憂路面拓寬被拆之命運,未整修之人又怕整修後如前者之事發生。
以致民心怨恨並非為上者之福,更何況此馬路並非主要馬路非拓寬不可。
- 三、民等現居住之位置如圖H-25目前路寬為六米,未來計畫為八米,此地方若拓寬為八米對此地之交通實無多助益,且對此地之居民因房屋長度之縮減造成停車問題惹來民怨,實非在上者本來之願,懇請此路段維持目前之寬度勿再修改。
決議
- 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為節省大會審議時間,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主任委員核可)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