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31-審議事項-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配合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第一優先後續路段)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31
案件id
Iunl5k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為辦理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聯絡中山高速公路之需要,申請依「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案經本部公告自民國九十一年元月二十五日至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止公開展覽及九十一年二月六日於五股鄉公所舉辦說明會完竣,並經該處依台北縣政府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北府城規字第○九一○一○二三三一號函送公開展覽期間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於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以營署北道字第○九一三一九一五八二號函送所研提說明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二)內政部九十一年一月八日台九十內中營字第七七B-九○一七六○五號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一、本案除計畫書請依規定製作變更位置示意圖及事業財務計畫表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二、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暨工程單位說明綜理表(如附表):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地點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說明本會決議1張當木議員、張清溪先生因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五股至八里台北商港路段部份至今仍未規劃定案,若依旨開計畫路段部份先行興建高架道路(即五股部份)及留設上下匝道,則將致鄰近地區道路產生嚴重交建議本路段應俟全線整體規劃完成,再行配合變更興建並將新五路兩側農業區整體開發,健全道路系統及降低交通衝擊及減少民眾權益損失。
- 一、八里新店線第三優先路段(五股至八里段)為配合台北商港建設,改提前為第一優先後續路段辦理,現正由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辦理可行性評估及選線作業,目前可行性研究報告業已完成並報請交通部核定中,並於91.3.18召開規劃路線簡報,共提出三條路線方案,原則朝向觀音坑溪規劃進行,近期將召開地方說明會,以達成共識。俟核定後即可辦理後續規劃設計作業。
- 二、五股新五路拓寬都市計畫變更案,係配合八里新店線第一優先後續路段二之三標實際用地及交通需求辦理,及為配合高公局同意照本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之說明,未便採納。
通衝擊及車輛壅塞情形,且高架道路亦影響都市景觀及不利土地利用。
辦理之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經交通部運研所90.12.3運工字第0900007814號函決議,五股交流道北端出入口匝道採於平面路段佈設、實體分隔方式與八里新店線上、下匝道銜接,經高公局分析除可維持高、快速公路間之車流運轉順暢,滿足各方向交通轉換需求,並經與會單位協商確認,由本處據以辦理後續設計作業(附件一)。本路線新五路拓寬完成後將提供五股地區進入八里新店線及中山高速公路五股交流道更快捷道路系統,並配合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有效疏解現有新五路交通壅塞之現象,以符合五股地區未來交通需求並提昇整體道路系統服務水準;為使後續工程順利進行,實不宜俟全線規劃完成再行辦理本路段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以免延誤本標用地取得作業及施工時程。
- 三、五股新五路兩側農業區整體開發部份,將責由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考量規劃研議辦理。
2陳聖德先生陳黃美雪女士五股鄉石土地公段石土地公小段
- 一、新五路目前有四十八公尺寬已經夠用,不需加寬。
- 二、如果一定要加寬時,補
- 一、五股新五路係為八里新店線與中山高五股交流道之銜接要道,考量未來交通需求並配合台北縣政府目前辦理之特二號道路規劃(特二號路計畫路寬為六十公尺),故需辦理拓寬以配合五股地區之未來交通需求及長期發展。
- 二、有關土地及地下物補償費部份,將責由徵
- 一、同意照本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之說明,未便採納。
- 二、同意照本部營建署北區56-1地號償費應該於公告地價未調降時的價格補償。
- 三、還有地上物的補償。
收作業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等相關規定核實辦理。
工程處之說明,送請台北縣政府參處。
- 三、同意照本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之說明,送請台北縣政府參處。
3陳進興先生(新五路兩側)、張清溪先生、張當木議員、池金益先生(石土地公段石土地公小段111-1、113-1、113-2、59-1地號)李俊良先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配合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乙案,陳情如建議事項,請查照。
- 一、有關變更五股都市計畫案,原係於83.3.12北府工都字第81236號通過經由本鄉五股坑有案。
- 二、惟84.12.20北府工都字425400號函恢復原計畫、並自該年迄91年止,後續徵收用地均無法取得,致本計畫仍延續行經五
- 一、81年11月20日交通部原核定路線起點為西濱快速公路八里下罟子附近溯紅水溪河谷,穿越山脊循五股坑溪南側沿五股工業區西側至台一丁接新莊思源路、板橋特一號路、中和中正路、中和景平路至秀朗橋止;其中八里至台一丁段之都市計畫變更案於83年3月發布實施。嗣後,因原規劃案受沿線民眾反對及政府財政通盤考量影響,經交通部修正東西快建設計畫之優先順序,將八里至台一丁段列為第三優先路段緩辦,為顧及民眾權益,交通部於83.4.26交路(一)字第015612號函請省府變更恢復為從來之計畫。(詳附件二)
- 二、為因應台北港建設發展,交通部於85.12.27交路字第054219號函核准提前辦理「後續路段(大漢橋板橋端沿二重疏洪道至五股中興路)工程」,本處經評估後共同意照本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之說明,未便採納。
生、李宗師先生(水碓段水碓小段80-1、138-2、138-3、137-1、137-2地號)陳福助先生、陳太昇先生(石土地公段石土地公小段110-4地號)股,導致本鄉地區景觀破壞殆盡(東西向非至五股),為吾等無法接受。
- 三、敬請邀集地方士紳及機關代表,就本案通盤再議,以免犧牲本鄉鄉民之權益。
提出三方案規劃路線,經邀請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討論後,原則以本路線(方案甲-3)為規劃方向,規劃報告並奉交通部運研所89年6月東西快審議小組第七十六次會議同意備查,並據以辦理後續規劃測設及用地取得相關作業。
- 三、本處曾於90.1.16至五股辦理本規劃路線地方說明會,經與會地方人士及民意代表充分溝通後達成共識:全力支持本案交通建設,並持續推動八里至五股段建設(國工局辦理),以免五股交通遭受衝擊(詳附件三)。本處於了解民意需求後積極辦理後續規劃設計作業,並妥善規劃交通動線,以建全完整道路系統;若有需要,本處將盡力協調溝通,以化解民眾疑慮。近期國工局將辦理八里五股段地方說明會,就後續規劃路線提出說明,並了解民意需求,以做為後續規劃路線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