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三三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2-05-14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宣布開會時及均不克出席,由委員互推

紀錄彙整:林瑞峰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配合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第一優先後續路段)案」
  2. 第二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3. 第三案:桃園縣政府函為「擬定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貨物轉運中心細部計畫案」。
  4. 第四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獅球嶺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5. 第五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後龍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住宅區、綠地及抽水站用地)案」。
  6. 第六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三灣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7. 第七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東勢都市計畫(鐵路用地及部分農業區為公園用地及綠地)案」。
  8. 第八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崙背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9. 第九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鹿草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十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仁德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宗教專用區、社會福利事業專用區、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11. 第十一案:台南縣政府函為「擬定善化都市計畫(原「公一」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
  12. 第十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13. 第十三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武都市計畫(配合環境地質資料庫之檢討)案」。
  14. 第十四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成功都市計畫(配合環境地質資料庫之檢討)案」。
  15. 第十五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太麻里都市計畫(配合環境地質資料庫之檢討)案」。
  16. 第十六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武都市計畫(文小二用地及部分綠地為機關用地)案」。
  17. 第十七案:屏東縣政府函為「擬定新埤特定區計畫(打鐵、建功地區)案」
  18. 第十八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枋寮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9. 第十九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擬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小港特定倉儲轉運專用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案。
  20. 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配合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第一優先後續路段)案」
  21. 第二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22. 第三案:桃園縣政府函為「擬定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貨物轉運中心細部計畫案」。
  23. 第四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獅球嶺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24. 第五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後龍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住宅區、綠地及抽水站用地)案」。
  25. 第六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三灣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26. 第七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東勢都市計畫(鐵路用地及部分農業區為公園用地及綠地)案」。
  27. 第八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崙背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28. 第九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鹿草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29. 第十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仁德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宗教專用區、社會福利事業專用區、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30. 第十一案:台南縣政府函為「擬定善化都市計畫(原「公一」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
  31. 第十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32. 第十三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武都市計畫(配合環境地質資料庫之檢討)案」。
  33. 第十四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成功都市計畫(配合環境地質資料庫之檢討)案」。
  34. 第十五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太麻里都市計畫(配合環境地質資料庫之檢討)案」。
  35. 第十六案:台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武都市計畫(文小二用地及部分綠地為機關用地)案」。
  36. 第十七案:屏東縣政府函為「擬定新埤特定區計畫(打鐵、建功地區)案」
  37. 第十八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枋寮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38. 第十九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擬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小港特定倉儲轉運專用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