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81-審議事項-第十六案:福建省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風景區、機關用地為機關用地(供內政部警政署大陸地區人民金門處理中心使用)及部分機關用地為風景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81

案件id

75RkDm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