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53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原臺北縣府大樓機關用地為商業區及廣場用地;捷運系統用地及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及捷運系統兼廣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531

案件id

ITupjr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