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五三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3-02-18

時間:09:0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二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宣布開會時及兼副

紀錄彙整:黃廷熙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等用地)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第四種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2. 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楠梓區部分甲種工業區為特種工業區)案」。
  3. 第三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部分工業區、農業區為道路用地(供139甲線13K+000-13K+091使用))案」。
  4. 第四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原臺北縣府大樓機關用地為商業區及廣場用地;捷運系統用地及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及捷運系統兼廣場用地)案」。
  5. 第五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案」。
  6. 第六案:台中縣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大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逾79案」。
  7. 第七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大雅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8. 第八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9. 第九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湖口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十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口湖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1. 第十一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仁德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