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53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中縣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大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逾79案」。
會議紀錄id
MOIO5531
案件id
kiW9D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八屆第二次會議、九十一年四月十日第二十九屆第一次會議、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第二十九屆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中縣政府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府建城字第0九一三五三九三九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四、變更位置:詳計畫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擬變更學校用地為住宅區應有適當之回饋措施,以符社會公平原則之本會通案性審決案例,本案之回饋措施採提供公共設施用地方式辦理,其回饋用地比例請台中縣政府納入計畫書內規定。
- 二、應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七條:「...檢討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規模達一公頃以上之地區、新市區建設地區或舊市區更新地區,應劃設不低於該等地區總面積百分之十之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所、兒童遊樂場用地,並以整體開發方式興闢之。」規定辦理,於細部計畫內檢討劃設並補足必要之停車場用地。
- 三、台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之附帶條件限制發照建築乙節,查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0六號解釋文不符,應予刪除,並考量本變更案應與該校遷校時程力求一致,及其擬變更內容未經公開展覽程序,爰附帶條件應修正為「俟本案補辦公開展覽程序,及擬定細部計畫經台中縣都委會審定及大明中學之潭子校區完成遷建招生後,檢具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惟補辦公開展覽期間如有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擬定細部計畫涉及主要計畫變更者,則應再報部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