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531-審議事項-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等用地)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第四種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531
案件id
KMPkf7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四月九日第二七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九一○○六三一三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二變更部分機關用地為綠地(○.七八七○四公頃)部分,請高雄市政府會同海軍總部現場勘查,經確認屬海軍左營軍區圍牆內之機關用地仍維持原計畫,其餘部份同意變更。
- 二、計畫案名修正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用地、綠地、廣場用地、體育場用地及兒童遊樂場用地)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第四種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以符合實際。
- 三、計畫書表一及表七面積數據前後不一致,請修正;公共設施用地部分,請補植「用地」乙詞,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