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581-審議事項-第十四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月世界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581
案件id
K5kPLr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六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府建都字第○九二○○三二八九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兼主任委員核示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本案專案小組成員為何委員東波、陳委員鴻益、林委員享博、賴委員美蓉、郭委員瓊瑩、李委員素馨及林委員大煜,並由何委員東波擔任召集人,於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研獲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
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通過(如附錄),並退請高雄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二有關本目標計畫年之合理旅遊人次乙節,同意採納高雄縣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資料,修正為五○萬人次。
- 二、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五有關原計畫劃設休息站、旅遊服務中心等二處土地使用分區及擬變更青年活動中心為活動中心區乙節,據高雄縣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上開三處土地除休息站部分土地為私人所有外,其餘土地權屬之管理機關皆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故仍照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修正變更為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本案建議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