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五八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3-04-29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宣布開會時及均不克出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二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工業區、綠地、廣場)暨配合擬定細部計畫案」。
  2. 第三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莊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捷運系統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機關使用)及部分住宅區為捷運系統用地)案」。
  3. 第四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特定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社教機構用地)案」。
  4. 第五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案」。
  5. 第六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學校用地為住宅區,部分住宅區、保護區為學校用地)案」。
  6. 第七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部份住宅、工業、倉儲區、道路及綠地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7. 第八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倉儲區、特殊教育用地為電路鐵塔用地,部分電路鐵塔用地為保護區、倉儲區)案」。
  8. 第九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公園用地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9. 第十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配合西屯路三段路線調整)案」。
  10. 第十一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污水處理場用地及農業區)案」。
  11. 第十二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宜蘭縣政中心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12. 第十三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湖子內地區、興村地區都市計畫(環保用地區段徵收)案」。
  13. 第十四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月世界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4. 第十五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15. 第十六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醫療專用區為養生文化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16. 第十七案:內政部為「擬定林口特定區計畫(養生文化專用區)細部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