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0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工業區、農業區、行水區為河川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01
案件id
DnyDV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十日第一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府城都字第○九二○○六三三一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本案原則同意變更,惟擬變更後應劃設為「河川區」抑或「河道用地」,因涉及本部八十六年元月六日台內營字第八六七二○二一號函示規定之事實認定,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赴現場勘查確定應劃設為「河川區」抑或「河道用地」,以及本案開闢經費來源後,並退請台南縣政府依照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