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六0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3-05-27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宣布開會時及均不克出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中山北路、忠孝東路、新生南路、長安東路所圍地區(華山地區)都市計畫案」。
  2. 第二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灣子內地區)(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3. 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三民區農業區(農二十七、農二十八)及道路用地為住宅區、學校用地、公園用地、變電所用地、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
  4. 第五案:本部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工業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案」。
  5. 第六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桃園擴大都市計畫(調整原工五市地重劃範圍)案」。
  6. 第七案:新竹市政府函為「擴大新竹市都市計畫(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復議案」。
  7. 第八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防洪抽水站用地)案」。
  8. 第九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仁義潭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9. 第十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10. 第十一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工業區、農業區、行水區為河川區)案」。
  11. 第十二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及綠地)案」。
  12. 第十三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國立中正大學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3. 第十四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國立中正大學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文大』大學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文大』大學用地)案」。
  14. 第十五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醫療專用區及道路用地)案」。
  15. 第十六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原臺北縣府大樓機關用地為商業區及廣場用地;捷運系統用地及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及捷運系統兼廣場用地)案」。
  16. 第十八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史蹟文化設施專用區)案」。
  17. 第十九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道路與停車場用地為事業專用區、部分綠地為事業專用區與自來水用地)案」。
  18.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中山北路、忠孝東路、新生南路、長安東路所圍地區(華山地區)都市計畫案」。
  19. 第二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灣子內地區)(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20. 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三民區農業區(農二十七、農二十八)及道路用地為住宅區、學校用地、公園用地、變電所用地、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
  21. 第五案:本部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工業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案」。
  22. 第六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桃園擴大都市計畫(調整原工五市地重劃範圍)案」。
  23. 第七案:新竹市政府函為「擴大新竹市都市計畫(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復議案」。
  24. 第八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防洪抽水站用地)案」。
  25. 第九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仁義潭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26. 第十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27. 第十一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工業區、農業區、行水區為河川區)案」。
  28. 第十二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及綠地)案」。
  29. 第十三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國立中正大學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30. 第十四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國立中正大學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文大』大學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文大』大學用地)案」。
  31. 第十五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醫療專用區及道路用地)案」。
  32. 第十六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原臺北縣府大樓機關用地為商業區及廣場用地;捷運系統用地及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及捷運系統兼廣場用地)案」。
  33. 第十八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史蹟文化設施專用區)案」。
  34. 第十九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道路與停車場用地為事業專用區、部分綠地為事業專用區與自來水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