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0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及綠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01
案件id
Q8pLGC
概要說明
- 說明:
一﹒貧)*?5?1?3?幹?501?二﹒在○九二二九○三六五七號函文中第六點審查意見中之第(二)項內,第1、2點原文為:「1﹒應增加提供本案基地開放空間面積之比例(如增加生態綠地面積)。」「2﹒應增加提供本案基地開發後建築物一定比例面積之室內公益性空間,供當地縣政府或鎮公所作為地方文化設施活動使用。」然該日(九十二年二月十七日)都委會專案小組審查會議過程中之原意為前述二點本公司擇一辦理即可,並非二點均須辦理,故本公司在專案小組會後,經公司內部積極協商,願採第1點之決議精神,再提供增加本案基地開放空間面積比例百分之二,作為本基地內之生態綠地面積,修正後之土地使用計劃示意圖及面積分配表如附件所示。
三﹒另審查意見第(三)項,函示本公司與台中縣政府依新頒審議規範重新檢視原有協議書乙節,本公司亦已依示辦理,刻正與台中縣政府積極協商中,所有協商函文與資料,均將副本函呈貧p?NZs貧?2?;?四﹒前述所陳,是否有當,尚請貧2?;p?6?!#?@??0?S?
決議
- 決議:
本案除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二(一)(二)請申請開發單位(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研提具體捐獻事項乙節,同意採納開發單位列席代表說明該公司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發綜字第九二00二號函(如附件)提意見,再增加提供本案總面積百分之二(約○.二○一八公頃)作為生態綠地,並無償捐贈予台中縣政府所有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如附錄)及本會九十一年十一月五日第五四六次會議審決之本會專案小組原審查意見通過,並退請台中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件: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發綜字第九二○○二號函送補充資料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函公司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三十六號十樓傳真:(○二)二三一一六一○○聯絡人及電話:陳羿樺(○二)二三七一三一○五受文者:內政部營建署副本受文者:台中縣政府、中華顧問工程司速別:最速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發文字號:發綜字第九二○○二號
- 附件:見主旨主旨:
謹覆貧;?&?p??#?p?"?4.?6?"??5?A?`?*?J?○九二二九○三六五七號函及九十二年四月十四日營署都字第○九二二九○五八四一號函,如說明,請鑒核。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本案專案小組已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赴現場勘查,並由申請開發單位(臺達發股份有限公司)補充本變更案開發基地之山坡地分析處理說明資料(詳附錄一)與會討論。本計畫案涉及山坡地利用分析部分,應依左列各點辦理,其餘維持本會九十一年十一月五日第五四六次會議審決之本會專案小組原審查意見(詳附錄二)。
- 附錄一: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及綠地)案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現場勘查審查意見及處理說明審查意見規劃單位處理說明
- 附錄二:本會九十一年十一月五日第五四六次會議審決之「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及綠地)案」決議事項本案請本會原專案小組儘速擇期赴現場勘查,並就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詳附錄)一有關山坡地利用分析部分,續予審查獲致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本計畫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建議准照台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 附件一:基地現況坡度分析圖
- 附件一:土地使用配置計畫套疊於該坡度分析圖
- 附件二:台中縣政府八十七年十二月四日八七府環一字第三四四七六號函同意備查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開發單位補充之本變更案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及其環評審查通過之各點附帶規定之後續辦理情形對照說明對照表審查結論處理說明本案有條件接受開發,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