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11-審議事項-第一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除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三案等十五案繼續辦理外,其餘請同意先行發布實施」案,報請公鑒。
會議紀錄id
MOIO5611
案件id
ASwJVh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高雄縣政府九十二年五月十四日府建都字第○九二○○六三四五四號函辦理。
- 二、查旨開通盤檢討案前經提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七月九日第五三七次會及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第五三九次會審議完竣,並經內政部以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內授營中字第○九一○○八五五○八號函及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內授營中字第○九一○○八五九○四號函請高雄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中,惟據高雄縣政府上開號函略以:「因變更內容明細表第三案等十五案涉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回饋金之繳交,為避免造成延宕,建議將該十五案暫予保留,其餘案件先行製作書、圖報請核定實施。」,爰提會報告。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涉及農業發展條例規定應繳納回饋金之變更案,高雄縣政府未曾了解相關土地權利關係人意願,率爾保留應非得宜,請高雄縣政府先行通知變更範圍內土地權利關係人於一個月內繳納;如未能於期限內繳納者,同意暫予保留。
- 二、本案自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本會第五三九次會審議完竣迄今已逾十個月,高雄縣政府尚未能完成書圖修正,為公益上之需要及維護人民權益,配合政府全力拼經濟之政策,應請高雄縣政府注意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