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六一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3-06-01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宣布開會時及均不克出

紀錄彙整:林瑞峰、張瓊月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一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公館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2. 第二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大雅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案」。
  3. 第三案:台南縣政府函為「擬定七股都市計畫」案。
  4. 第四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台西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案」。
  5. 第五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一及七再提會討論案。
  6. 第六案:台中縣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大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擴大都市計畫部分)」。
  7. 第七案:台中市政府函為內政部逕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變電所用地)案」復議案。
  8. 第八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案」。
  9. 第九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汐止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原變更內容綜理表第三、八、九、廿四、廿七、廿九及五二案等再提會討論案。
  10. 第十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雙溪中游(劍南橋至望星橋段)都市計畫案」。
  11. 第十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文山區部分瀝青拌合場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12. 第十二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商業區、行水區、綠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行水區、學校用地)案」。
  13. 第十三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案」。
  14. 第一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除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三案等十五案繼續辦理外,其餘請同意先行發布實施」案,報請公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