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11-審議事項-第一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公館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11
案件id
BkbRbc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第一三八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府工都字第○九二○○二六六一二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徐委員淵靜(召集人)、錢委員學陶、李委員素馨、張委員元旭及汪委員桂生等五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九十二年五月六日召開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
本案除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逾1案,因據公館鄉公所列席人員表示,陳情變更之四米人行步道,現況存有二樓建築物,該人行步道應無保留之必要,為考量人民權益,故請補充該人行步道有無發照及現況建物配置書面資料及研提具體意見,並由本會原專案小組赴現場勘查及審查確定同意變更抑或維持九十二年五月六日專案小組之審查意見,免再提會討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九十二年五月六日審查意見(如附錄)通過,退請苗栗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九十二年五月六日審查意見:
本案建議除左列各點外,其餘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