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61-審議事項-第十六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桃園擴大修訂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61
案件id
WTZJFD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六月十七日第十四屆第十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府城鄉字第0九二0一六五五三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