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21-審議事項-第四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桃園擴大修訂都市計畫(配合桃園市文中路交通改善計畫暨調整部分計畫範圍)案」。
會議紀錄id
MOIO5721
案件id
PI17to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六月十七日、七月三十日第十四屆第十次、第十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九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府城鄉字第0九二0二三九九0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查本案前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修正規劃路線,及經縣府重新補辦公開展覽程序,爰應將補辦公展之相關資料於計畫書之審核摘要表予以載明,以符規定。
- 二、應於計畫書加強補充說明本案計畫道路系統之功能及急迫必要性、不可取代性,以及將來部分房屋拆遷,如有衍生抗爭事項,應請桃園縣政府妥為因應處理。
- 三、擬變更農業區為道路用地及機關用地乙節,查該府報部核定尚未發布實施之「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三案,業將該農業區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學校用地、道路用地及住宅區等,並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是以,應視本變更案或上開通盤檢討案發布實施之先後順序,配合修正計畫書圖之變更內容(含土地取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