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七二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3-11-11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六0一會議室。

主席:余政憲(許應深代理主席主持第一至八案之審議後,另

紀錄彙整:張瓊月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台北市捷運系統內湖線工程變更沿線機場用地、第二種住宅區為交通用地及交通用地為第一種商業區(特)、第三種住宅區計畫案」。
  2. 第二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樹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原新編號第十四案再提會討論案。
  3. 第三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北(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其中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四十三案、第四十六案」再提會討論案。
  4. 第四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桃園擴大修訂都市計畫(配合桃園市文中路交通改善計畫暨調整部分計畫範圍)案」。
  5. 第五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配合桃園市文中路交通改善計畫暨調整部分計畫範圍)案」。
  6. 第六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中心地區(西北部分)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供警政設施使用)案」。
  7. 第七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彰化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五十案(擬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污水處理場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8. 第八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體3』體育場所用地為『體(專)1』體育休閒特定專用區)案」。
  9. 第九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停車場用地(停十九)為機關用地)案」。
  10. 第十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醫療專用區及道路用地)案」。
  11. 第十一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有關計畫圖、擴大第十二期重劃區、部分體二用地、後期發展區部分)案」。
  12. 第十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梓官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道用地)案」。
  13. 第一案:本會第五四五次會議審決之「變更紅葉溫泉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有關保護區指定開發許可範圍開(一)土地範圍面積誤植為○.二公頃,予以訂正案。
  14.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台北市捷運系統內湖線工程變更沿線機場用地、第二種住宅區為交通用地及交通用地為第一種商業區(特)、第三種住宅區計畫案」。
  15. 第二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樹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原新編號第十四案再提會討論案。
  16. 第三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北(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其中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四十三案、第四十六案」再提會討論案。
  17. 第四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桃園擴大修訂都市計畫(配合桃園市文中路交通改善計畫暨調整部分計畫範圍)案」。
  18. 第五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配合桃園市文中路交通改善計畫暨調整部分計畫範圍)案」。
  19. 第六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中心地區(西北部分)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供警政設施使用)案」。
  20. 第七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彰化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五十案(擬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污水處理場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21. 第八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體3』體育場所用地為『體(專)1』體育休閒特定專用區)案」。
  22. 第九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停車場用地(停十九)為機關用地)案」。
  23. 第十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醫療專用區及道路用地)案」。
  24. 第十一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有關計畫圖、擴大第十二期重劃區、部分體二用地、後期發展區部分)案」。
  25. 第十二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梓官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道用地)案」。
  26. 第一案:本會第五四五次會議審決之「變更紅葉溫泉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有關保護區指定開發許可範圍開(一)土地範圍面積誤植為○.二公頃,予以訂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