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81-審議事項-第二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下水道用地(供抽水站設施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5781
案件id
zsMG2C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五月十四日第一○五次會議審決照案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府城計字第○九二○一四五八一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本案除計畫圖圖例文字修正與計畫書事業及財務計畫表內補列「撥用」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